XX县区商务局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XX县区商务局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商务局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科学管理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有序进行,收到实效
二、重点品种和时间本次整治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种,时间从5月26日起到2011年底
三、整治措施(一)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
要全面开展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内容:1、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已办理备案登记表的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情况
对未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要通过专项整治,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掌握酒类经营者从业人员、经营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将备案登记信息按要求上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
(二)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要全面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使用情况
检查内容:1、酒类批发经营者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开具《随附单》
2、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随附单》
第1页共3页3、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
4、酒类经营者填写《随附单》是否真实
5、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
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要在补办《随附单》手续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