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学,2018
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各有关高等学校、市教育考试院: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我委制定了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
(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2018年12月11日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
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沪府发,2014
57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本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一、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9年本市共有23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名单见附件1
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市教委审核批准
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二、报名事宜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8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沪教考院高招,2018
50号)规定执行
三、考试及志愿填报(一)考试内容2019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
—3—(二)统一文化考试1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
语文、数学每科目总分150分
外语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分值为140分,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总分150分;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