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常任制研究之热点问题邓小平同志在八大上首提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十七大再次提出要试行这一制度
这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个重大举措
那么,这一制度与目前实行的五年举行一次全代会的制度相比,有哪些优点
推行这一制度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它对推进党内民主有哪些作用
从党的八大提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以来,理论界和学术界对常任制的研究和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为了从总体上把握常任制研究的态势和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常任制的发展寻求理论上的突破口,现将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综述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大多数学者和党务工作者认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即由全体党员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代表,每年召开一次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履行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责
二是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亦可称代表任期制,就是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它所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资格和权利同时存在,而且任期同委员会,委员会的换届和代表换届同期进行
陈善友进一步认为党代会常任制,除了包括党代表资格常任、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以外,还应该包括党代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参加党的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参谋和桥梁作用
薛驹则从多维和相互联系的角度通过解读浙江椒江的常任制试点,认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内涵至少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二是建立党代表常任制,保障党代表的民主权利,增强党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三是实行区委委员会制,取消常委制,发挥区委全委会作为领导机关的作用;四是实行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五是建立网状监督制,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权力监督
第1页共5页在常任制条件下,党代表享有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