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社会治安管理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订*县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到的要求扣分标准自评片评局评1
领导重视(10分)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2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由校领导主持,落实教育局的工作要求,研究、分析、部署学校综合治理工作(4分);综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4分)未纳入计划的扣2分;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会议少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4分;综治工作无计划、无部署、无检查、无总结的,酌情扣分
综治组织(8分)建立健全以学校主要领导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工、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分);建立健全综治委、治保委、调解委、义务消防小组等综治机构(2分);设有专门的综治管理机构或配有专兼职综合治理人员(2分);充分保障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分)未建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未按要求建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有关综治机构未建立的,少一个扣1分;未设有专门的综治管理机构或配有专兼职综合治理人员的,扣2分,综治工作经费没有充分保障的酌情扣分
落实责任(7分)与年级组、教研组、班级、有关科室、校办企业、出租场第1页共5页地等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2分);积极完成教育局下*的各项综治任务(4分);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各项综治活动(1分)未按要求签订责任书的,酌情扣分;未按时或不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4分;不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综治活动的,扣1分
信访、维护稳定(8分)落实信访工作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接访和首接责任,严格责任倒查,确保在党的十七大期间,零进京、零赴蓉信访工作目标(4分);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妥善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