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1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不含董事、监事、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下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第3页共14页第2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4页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第4页共14页第3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4页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