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根据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扎实推进我局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组织动员全局上下的力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积小安为大安,为建设“和谐平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今年局机关、局直各单位都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单位治安环境良好,学法用法教育开展经常,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可防性侵财案件下降,干部职工安全感增强的创建效果
三、工作步骤平安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时限为3月31日前
按照市综治办制定下发的实施方案和“*市平安单位标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并制定项目责任推进安排,报市综治办
第二阶段确定平安创建点,完成时限为4月15日前
今年市局机关、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第二公证处均为平安创建单位
第三阶段为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时限为4月至9月底
按照市综治办制定的“*市平安单位标准”和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化的项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确保平安创建活动目标任务的实现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提高,时限为11月下旬
10月下旬,由各单位组织自查验收和市局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第1页共2页11月中旬,迎接市综治委组织的检查验收,并对符合条件的向市综治委申报平安单位的命名授牌
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
平安创建是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局、局直各单位要把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