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号139〕2003发文号:安监管人字〔号139〕2003发布单位:安监管人字〔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28点击数:日05月10年2008更新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全素质和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国家局全管理条例》号)有关规定,国家局研究制定123〕2002(安监管人字〔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现(试行)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请及时向本大纲和标准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人、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试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掌握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使培训对象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通过培训,职业危害预防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安全技术理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