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根据省农委农渔25号《关于对湖等161处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对港口湾水库和东、中、西津河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禁渔工作,保护好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的目的及意义开展禁渔工作有利于鱼类资源的恢复和原种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的生存、栖息地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有利于城市供水水源地的保护
因此,实施禁渔期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顺应群众呼声,“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民生工程
对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生态,创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二、禁渔区域、期限禁渔区域为
港口湾水库水域(上起镇村,下至水库大坝)及各通库河流的河口;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全段(其中,西津河禁渔河段为上起港口湾水库大坝,下至水阳江汇合处)
港口湾水库禁渔期限:3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东、中、西津河禁渔期限
三、工作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10日)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为禁渔工作奠定基础
主要内容有:召开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宣传车、船在沿河、库乡镇(办事处)巡回宣传,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搞好摸底调查,掌握沿河、库兼业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及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2月10日)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取缔禁用渔具渔法;第1页共3页查处非法生产和经销电、毒、炸鱼物品、工具
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