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矿各科室、施工区、队、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督总局《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8号)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款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扎实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调查水害情况,编制矿井水害防治方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落实,确保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矿安全稳定生产
现根据国家省、市、县煤矿防治水有关规定,综合我矿生产的具体情况,现制定防治水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治水灾事故发生,真正实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方针,确保我矿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
特制定防治水管理结构及职责如下:(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远副组长:蔡定学成员:雷昌龙、黄孝勇、严万福、黄礼明、钱军启、雷军、蒋成坤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雷尚付兼任
(二)防治水工作职能科室(地测科)科长:雷昌龙成员:范茂军、黄孝云(三)防治水工作实施机构(地方放治组、井下探放水组)地方防治组长:雷善林成员:黄孝平、雷吉奉、刘志轩井下探放水组组长:闫洪海成员:张永云、雷善斌、费林俊二、各工作组职责第1页共21页(一)领导组职责: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方针、目标等,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负责矿井防治水所需资金、设备、材料的落实情况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矿井上、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电力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作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3、成员职责
负责分管范围内防治水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参加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优化
负责进行超前钻孔设计,并监督超前钻孔实施,对施工结果进行分析,编制并实施水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