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居民签约服务工作方案为了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卫生和计生委《2014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科(乡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居委会、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建立居委会、乡村医生与居民之间相对稳定的卫生服务契约关系,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居委会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
乡村医生作好协助工作
主要由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
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滚动签约
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居民签约服务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一支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队长由医院院长方敏同志担任,各位医生为居民签约服务团队成员
三、服务内容签约居民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
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
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作为乡村医生考核内容之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第1页共3页任制
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1、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2、开展居民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