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网络化建设(以下简称“两网化”)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率,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的转变,逐步形成任务下移、体系延伸、市乡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前在全市12个乡镇、6个街道和1个经开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业务上下联动的市、乡镇(街道)下辖村(社区)“二级管理”网格,形成覆盖全市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三、工作任务(一)成立组织。“两网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领导和统筹,市政府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市“两网化”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也要根据时间节点,及时成立“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对村(居)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二)建立网格。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一级网格,即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和第1页共4页经开区为二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并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双重管理,即在行政上由所在地方政府领导;在工作上,接受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分别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接受所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直接领导。(三)落实人员。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至少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员,其中一名为专职监察员。各乡镇、街道所有村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要保证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开展。(四)经费保障。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经费,从每年下拨的就业工作经费中支出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和经开区予以解决。各中队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外,应配置专用调查取证工具,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五)创建指挥中心。成立市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根据辖区负责制的原则,负责所辖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六)信息录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及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进行联网,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全市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四、实施步骤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落实完成。(一)准备阶段(2012年6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划分网格,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科。(二)启动阶段(2012年7月)。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积极做好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配备工作,根据市的统一培训要求,第2页共4页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完成建立网格、健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为下一步网络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推进阶段(2012年8-10月)。2012年8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和经开区挂牌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