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招生阶段意见为加强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协调因学校隶属关系变化、行政区划调整和学校布局调整以及新校区建设带来的招生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正常入学
现就今年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管理由市教育局统筹,两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区划分1
今年小学和初中学区原则上按20XX年划分的方案执行
因学生数变化或学校校址变更需微调学区的,调整意见由两区教育局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新校学区划分由所在区教育局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入学方式1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住户统一的学生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这里的“户”指的是户口,户主原则上应是法定监护人即父母,祖孙三代户籍一直在一起的,也可认定为当地户籍;“住”指的是居住地,有效证件是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家庭需提供一年以上能够反映户主住址的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或成员
住、户分离的学生入学
滁城户籍住、户分离的学生入学,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出具户口簿和房产证)
有户籍、无住房的学生入学
滁城户籍,但无住房的学生入学,需提供有效居住地证明,按行政区划,原则上由实际居住地教育局依据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有住房但非滁城户籍的学生入学
到住房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本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需出具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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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子女入学
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到现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教育局登记,本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可持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