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XX县区实际出发,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县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具体目标是:推动科学发展
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开放XX县区、和谐XX县区、经济XX县区”建设,落实好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构建和谐XX县区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共谱一个团结和谐主旋律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结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结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民族地区党建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服务人民群众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第1页共3页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