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促进我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一)民爆企业超出许可品种,能力的生产行为;民爆企业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证到期仍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业停产整顿、技改等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业超员、超定量行为;未按要求如实上报有关生产经营数据的行为
(二)民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的行为;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给非法用户的行为;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的行为
(三)民爆企业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的建设行为;民爆企业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
第1页共3页(四)民爆物品仓储超核定能力存放的行为;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存放其他物品的行为;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的行为;未按民爆规范、规程要求存放、码放的行为
(五)民爆企业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或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