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制度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水平是检阅一个地区、一所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科研的整体水平,加强对我市教育科研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选择:1、**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工作,每五年根据全国、省、市教育科学规划和本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编制《**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
2、各学校或个人的教育科研课题的选择,应根据《课题指南》的要求,结合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各自的学术优势加以确定,努力反映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所选课题应当研究目标明确,理论或实践价值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有层次且具体,研究的方法运用恰当规范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其重要性分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按课题选择的来源分为招标课题(根据《课题指南》选择的课题)和自选课题(根据学校和个人的情况选择的《课题指南》以外的课题)
3、学校和教师个人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特别是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幼儿园等单位都要有市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其它有条件的学校也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并积极申报县(市)、市级以上的研究课题
二、课题的申报:4、**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依据《课题指南》,在五年规划的第一年,发动、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所属部门、单位和教育工作者申报国家、XX省、XX市、**市的教育规划课题;在五年以后的其它四年内,视课题研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课题的滚动发展(一般中间滚动申报一次)
5、国家、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凡不具备此条件的,须由两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专家或教育科研人员书面推荐
市、县级教第1页共5页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对申报人不作专业技术职称上的要求限制
经学校及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均可进行市、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