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材料附件1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20XX
5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第一条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科研处负责组织,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第二条评选要求各系(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写出书面总结,向评选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近2年科研工作,然后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出科研先进集体,报学院批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推荐出本部门的科研先进工作者,并对照条件将详细科研业绩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资格
科研处向评选领导小组汇报,然后通过评选领导小组投票,评选出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名额和评奖每次评选出科研先进集体6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颁发奖状和奖金(一等奖2000元/个,二等奖1000元/个);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各部门可依本办法第五条推荐,科研处根据当年情况确定名额,被评上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第四条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学术空气活跃,学风端正,团结协作,艰苦创业,有顽强拼搏和奉献精神
科研工作有专人负责,能积极组织科研队伍,组织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登记等工作
开展科研活动有计划、有总结,科第1页共3页研项目管理的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课题和任务
科研工作业绩突出,水平高,在学术界影响大
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1
坚持科研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事业心强,团结协作好,有艰苦创业精神
2、遵守科学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学风端正,科研工作踏实、勤奋、开拓、创新
3、科研成果质量高、数量多,多次获得各级科研部门奖励
具体应满足以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