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秘书工作漫谈建国后,党的秘书工作写下了闪光的篇章
建国初期,开国领袖毛泽东对秘书工作高度重视、精心指导,无微不至的关怀1950年9月1日,毛泽东给陈毅发电报指出
“在此所谈各问题,你写电报时,为保密计,请用有线发来,不要用无线电
只有非机密者用无线电
党政军均是如此
党政军对下面亦应如此,凡有有线电设备之处,均用有线电,以达保密之目的
在此敌我斗争日益尖锐之时,保密问题值得引起我们极大注意
”1950年11月22日,毛泽东就起草一个写电报的注意事项写信给胡乔木,指出:“请你负责用中央名义起草一个指示,纠正写电报的缺点,例如:不要用子丑寅卯、东冬江支等字代替月、日,要写完全的月、日,例如十一月二十二日;署名一般要用完全的姓名,不要只写姓不写名,只在看报的人完全明了其人者允许写姓不写名,例如刘邓、陈饶黄;地名、机关名一般必须写完全,只在极少数情况下允许用京津沪汉等省称;还有文字结构必须学会合乎文法,禁止省略主词、宾词及其他必要名词,形容词和副词,要区别其性质,等等
请你为主,起草一个初稿,再邀杨尚昆、李涛、齐燕铭、薛暮桥及其他你认为有必要邀请的同志开会一次或两次,加以修改充实,然后送交我阅
”1951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中的文字缺点的指示》
中共中央的这个指示,是毛泽东主持起草的
当时这个指示没有公开发表,只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印发给党委及所属部门
1951年2月25日,毛泽东就发表这一指示的问题给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胡乔木写信,信中说:“可以印成小本发给党内外较多的人看,不要在报上发表,固次件并无给群众看的必要
而一般文法教育则定在报上写文章及为学校写文法教科书
”对这个指示,毛泽东亲自作了多处重要的加写和改写,如:“除简短者外,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
“亦即中国古人所谓第1页共2页‘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