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市安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意见》(中办发[2009]3号),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难问题,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在接待日内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努力做到应该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到市委、政府和省安监局,努力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二、接访领导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访时间除法定假日外,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五上午为我局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日
四、接访程序(一)提前公告
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前,要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公开的要求,通过安监局网站、安监局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具体公告办法为:局领导公开接访,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下月公开接访的具体安排在安监局网站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告;(二)提前安排
在每个接待日的前一至两天,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领导的联系工作,便于接待领导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群众信访接待时间
若接待领导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应委托领导班子其他领导代为接待
(三)现场接待
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由局办公室工作第1页共2页人员负责记录;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公开接访,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现场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工作人员认真作好记录,及时报接待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意见认真办理
遇集体上访,工作人员要向来访群众做好疏导解释,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