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五水共治工作方案“五水共治”是省、市、县委和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推动决策落实、加强纪律保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实施”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五水共治”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人员廉政等方面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干部廉洁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项目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项目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切实履行本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安全隐患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资金管理等部门资金分配是否合规、拔付是否及时到位、监管是否及时跟进
检查涉及政府统一采购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执行
检查地方和项目业主单位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有无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情况
(三)人员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组织日常监管
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五水共治”项目的日常监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要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态指导员的作用
要深入基层、深入项目,逐第1页共3页点检查、逐项整改、逐一验收,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月一报送
(二)开展专项检查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