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精选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xx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安环委办〔2017〕24号)及x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蚌环委办〔2017〕22号)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区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整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整治范围本工作方案所指小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和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采石厂(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炒货,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其他行业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现象的小企业或小企业群也应列入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各乡街、区有关部门对于在居民生活区,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玉器加工作坊、餐饮企业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于无证无照,无污染防治措施的小作坊、第1页共4页小饭店坚决取缔;对于有证照的玉器加工作坊要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限期搬迁,积极引导进入中华玉博园、光彩玉器城等专营区域进店经营。三、目标任务(一)全面摸底排查。各乡街要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对清查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要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的原则逐一整治。(二)分类实施整治。一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土地、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电力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严格取缔关闭。二是对不涉及上述取缔关闭情形且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由各乡街组织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实施治理改造,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三)加强结果运用。各乡街、区有关部门要通过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理清小散乱污企业用地,将搬迁整合、关闭取缔的企业用地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向产业集中区整合,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从根本上杜绝工业企业遍地开花,不利监管的局面,实现生态效益、土地效益、经济效益的三统一。要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区集中。四、步骤安排(一)方案制定及排查阶段(2017年8---10月)。各乡街应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全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改情况表》(附件)报送区环保局。(二)整治提升阶段(2017年10月---12月)。各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对辖区内存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清理。其中,取缔关闭类企业要按照法定程序于12月5日前全部取缔第2页共4页关闭到位,整顿规范类企业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逐一整改到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12月10日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三)总结上报阶段(2017年12月)。各乡街于12月15日前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