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小编寄语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
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依据国家、省、市、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助的基本原则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符合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
(一)坚持属地管理、规范操作原则;(二)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施救原则;(三)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原则;(四)坚持公正公开、便民利民原则;(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二、救助实行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医疗救助所需资金,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兑现保险补偿,搞好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医疗救助申请受理、对象认定、调查审核、公开公示等工作,并报县民局审核
(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三、救助范围和对象1、医疗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救助的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以下十类人员:第1页共7页(一)特困供养人员;(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三)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五)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六)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七)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