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现就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一)宣传教育活动1
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
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要于2017年12月1日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
①咨询日活动参加单位:第1页共3页乡镇
乌拉斯特镇、托普铁热克镇;其他乡(镇)自行组织活动
县安监局、经贸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运管局、市监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气象局、团委、总工会、环保局、国土局、旅游局、科技局
②设立咨询台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