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梅州财政局XX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库〔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按照XX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乡镇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分步推进
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政策性强、任务重,为确保我市改革顺利推进,本着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并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每个县(市、区)都选取部分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2、权限不变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保留现行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框架,不改变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会计核算权
-34极协调银联和代理银行,加大对乡镇pos机的投放力度,营造良好的公务卡受理环境,加大乡镇公务卡知识培训
(二)加强乡镇信息化建设
市财政局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结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第1页共3页子化管理,加大对县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信息系统建设的督导力度
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财政信息技术人才配备和信息化业务培训,强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乡镇财政信息化水平
乡镇财政部门原则上共享使用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县级与乡镇的联网力度,实现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统发工资支付、电脑记账自动化、网络化,提高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