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关于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x〔x〕1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x〕1号)和《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x〕4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建立起科学全面普惠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
即在x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学区学校入学
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
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