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局应急[2007]88号)精神,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吉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蛟河市煤矿发生一般事故危害可能发展、后果可能扩大时,或者发生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时由蛟河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
4应急预案体系蛟河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外因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内因火灾(煤层自燃)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瓦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煤尘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顶板(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
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煤矿及调集的其它煤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指导事故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