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分类定级意见为贯彻落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亳组〔20XX〕29号)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今年中组部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
对教育系统而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保证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验收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按照程序要求,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按时完成
各单位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要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指标按照中组发〔20XX〕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
三、分类定级各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统一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进行
分类定级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第1页共2页四、组织实施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等程序进行
整个分类定级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申报阶段(5月1日一10日),各单位党组织进行深入排查,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