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内网安全存储集成项目招标文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内网安全存储集成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8〕567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内容:存储应用系统设备1项;内网安全软件1套
(本次招标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工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2
合格的投标人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过年审,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b)近3年内声誉良好,无不良经营纪录;c)必须在珠江三角洲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d)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保密局出具的保密资质备案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10:00-10:30;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获取时间: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24日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