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商业贿赂治理【摘要】: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地开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的原则,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结合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方法(一)工作目标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用6个月时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遏制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滋生第1页共4页和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任务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