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全市教育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以保持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广泛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继续防止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不断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二、具体内容(一)加强作风建设。2005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责任、效率、廉洁、创新”八字局风。围绕“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要求,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开展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二)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永恒的主题和重点。随着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提高,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这一目标,坚持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加强师德修养,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及学生家长人格等违反教育规律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努力解决个别教师办“有偿家教”、通过学生家长谋取不正当利益、言谈举止与教师身份不符等有损教师形象的问题。第1页共4页(三)实行“阳光收费”,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进一步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坚决制止教育内部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取缔各种收费补课班。(四)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招生工作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关系群众利益,关系社会稳定。我们要高度重视,坚决治理考场腐败,探索杜绝违规招生乱收费的治本之策,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资格、咨询投诉渠道、重大违纪案件处理情况的透明、公开。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一是组建、调整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二是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意见,把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别落实到有关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的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于本月报市教育局行风办;三是结合本县区、本学校实际进行行风建设部署动员。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校级领导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行风建设要求、师德规范和收费政策,提高对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自查整改阶段(2005年5月--9月)1、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院校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采用“四2、各县区、市直院校要对征求、查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期间,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又没有认真进行整改的单位负责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2页共4页3、9月中旬,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分别召开各县区和市直院校行风建设工作汇报交流会。(三)考核阶段(2005年10月--11月)1、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院校的整改情况进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