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范一
工作时间客房部、营销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饮部、行政部、财务部、人资部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考勤打卡制度1
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由人力资源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
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机上计打时间,并到部门签到、签退
不允许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即视为迟到
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打卡下班即为早退
如果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超过十分钟则按两次迟到或早退计算,如果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10-20元,再次有迟到、早退现象则罚款50元
超过或达到五次,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凡超过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办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1)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过失单》,罚款100元
(3)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领导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酒店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将辞退该名员工
员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质检组监督执行
加班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
酒店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2元/次或1元/小时
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3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4实行定时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