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瑞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文件仪瑞公交发(2015)1号仪陇县瑞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明确2015年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各科室、线路: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宣传和督查,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现对2015年安委会成员及职责分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公司安委会组成人员:主任:蒙阳春副主任:杨大玉成员:罗明、唐金平、廖梅、余友林、彭晓蓉、李军梅、唐斌、陈海英、张国瑶、杨克剑、曾长俊、刘锷、龙斌、罗孝兴、吴海洋、沈勇、邓明文、陈学战、何成权、杨成忠、蔡伦明、唐小均、何哩、杨永航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科,由安全科长罗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17-7212159二、安委会工作职责: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检查
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公司安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施救和善后的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6、完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交办的工作
三、安委会一、二、三责任人责任分工(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蒙阳春公司董事长蒙阳春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监督和行业管理
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