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瑞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文件仪瑞公交发(2015)1号仪陇县瑞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明确2015年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各科室、线路: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宣传和督查,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现对2015年安委会成员及职责分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公司安委会组成人员:主任:蒙阳春副主任:杨大玉成员:罗明、唐金平、廖梅、余友林、彭晓蓉、李军梅、唐斌、陈海英、张国瑶、杨克剑、曾长俊、刘锷、龙斌、罗孝兴、吴海洋、沈勇、邓明文、陈学战、何成权、杨成忠、蔡伦明、唐小均、何哩、杨永航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科,由安全科长罗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817-7212159二、安委会工作职责:公司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检查。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4、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5、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公司安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施救和善后的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6、完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交办的工作。三、安委会一、二、三责任人责任分工(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蒙阳春公司董事长蒙阳春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监督和行业管理。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9、按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行车事故,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10、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二)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罗明公司副经理罗明为安全第二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安全副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在公司安委会、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组织和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安排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投入,保证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4、经常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年终的组织考核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奖惩权。5、强化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的指令。6、负责把关审查安全专职人员和驾驶员的招聘与辞退,以及各种安全目标指数细化分解。7、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防汛抢险队,并责成安全技术科对其专项业务技能进行培训。(三)公司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唐斌、彭晓蓉公司安全副科长彭晓蓉、唐斌(兼任)是安全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科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在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科的全面工作,领导安全科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拟定具体计划和总结。2、协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