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岳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讨论稿)挂网,请各单位组织讨论,并于元月11前将修改意见书面报送到局人事股
岳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讨论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现就岳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津补贴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新增绩效工资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
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11年1月份起,我县将绩效工资的3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7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在超收分成中拿出50%(月人均不超过400元),由各单位作为年终奖,根据平时工作实绩配套发放
一线医务人员夜班每次奖励10元,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奖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