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学科及名额(一)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聘教师45人1、招聘研究生学历20人
其中,市第一中学10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地理1人,历史1人;市第三十一中学10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地理1人,历史1人,政治2人,生物1人
2、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25人
其中,数学2人,语文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地理5人,历史3人,政治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二)市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聘6人学前教育专业1人,机械加工专业2人,电工电子专业1人,数控专业1人,焊接专业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招聘考试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研究生学历教师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英语水平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以上(含),非英语专业为普通四级以上(含);计算机水平为国家二级以上(含);普通话水平文科为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含),理科为二级乙等以上(含);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本科学历教师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
(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相一致,具有报到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学历提供)、普通话证,有教师资格证及技术专长者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机关企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