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教师岗位设置第一条根据《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教师岗位设置的原则(一)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
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岗位
(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对教师职务岗位数量与结构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第三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岗位类别设置学校在教学科研机构中设置教师岗位,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高级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聘用、考核的主要指标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
(二)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聘用、考核的指标教学与科研并重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研究,聘用和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
第五条岗位等级设置(一)教师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1、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