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经院政人字[2004]2号一、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行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关键环节
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强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坚持按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取得的实际业绩兑现岗位津贴,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山东经济学院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的指导思想是:以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通过岗位考核,科学确定岗位目标导向,健全规范岗位职责体系,准确评价岗位实践绩效,充分体现岗位贡献价值,建立健全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潜在能力的岗位分配激励机制
第三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对岗位职责中的思想品德、政治觉悟、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及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培养等方面的规定要求,要定性考核;对教学、科研等学术绩效,要进行定量考核,并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作出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评价
(二)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绩效,又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一贯表现和工作态度,并把二者结合起来,体现在岗位考核的各个方面
(三)系统整合的原则
把岗位职责中教学、科研等学术绩效方面的要求作为一个系统,通过其完成基本工作量和业绩工作量的分段式量化考核,把岗位考核进行系统式整合
(四)绩效统一的原则
把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以教学为主、教学与科研并重和以科研为主三种类型进行考核,并把岗位绩效计算、折算成相应统一的分值,然后根据绩效分值,对应其岗位基础津贴和岗位业绩津贴
(五)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激励上岗受聘人员创造个人优良绩效,又要激励他们增强团队意识,积极为团队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