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第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黔人社厅发(2009)2号《关于贵州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习府办发(2009)140号关于转发〈习水县义务教教育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习教通(2009)136号文件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习水县第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二、制定方案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力求科学合理,每学月考评一次。5、《方案》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6、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兴村副组长:罗平陈仕江喻泽民成员:余仕淮简久锡穆伦兴徐平邓平毕穆勇母奉节四、实施范围和时间习水二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正式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五、教师绩效工资的构成1、基础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报批绩效工资×70%2、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报批绩效工资×30%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校长津贴、副校长津贴、中层领导津贴、年级组长、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其中校长津贴和初中班主任津贴由教育局统筹的部分发放)六、基础性绩效工资1、根据学校工作量核定标准,对每个人的岗位工作量进行核定,凡是达到本人规定工作量的80%以上的(未达到80%的由学校调整其他工作补足),经学校考核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2、对达不到工作量80%的专业技术人员,又不愿意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按工作量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人员最低不得低于75%发放。3、对未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又不愿意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4、事、病假期间人员和受行政刑事处分人员的等待遇按黔人社厅发(2009)2号文件规定发放。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部分考核发放:教育局统筹、学校统筹和教师考核发放部分。1、教育局统筹部分,由教育局集中使用。其中班主任津贴由教育局下拨后,学校根据习水二中班主任考核办法考核发放。2、学校统筹部分(教育局下拨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20%)。设立副校长津贴180元、中层领导津贴160元(按习水二中中层领导考核办法考核发放)、年级组长超工作量津贴160元(按习水二中年级组长考核办法考核发放),教研组长超工作量津贴每月80元(按习水二中教研组长考核办法考核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学校统筹-津贴部分,余下的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学校制定的奖惩办法分学期进行奖励。3、教师考核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教育局下拨给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80%)。(1)师德师风(考核分数20分):根据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按月进行考核。(1)工作量(考核分数20分):根据每位教职工核定的工作量,超工作量的按实际超出的工作量给予加分,每超一节课加1分;工作量不满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