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号:制表机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机关:自治区统计局审批文号:新统函〔2009〕36号有效期至:2010年9月自治区2010年度紧缺人才需求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行业类别:所属行政区划:单位性质:专业或工种名称及代码合计性别民族学历年龄人才类型男女不限汉族少数民族不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不限不超过35岁不超过45岁不限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级中级初级不限事业单位企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不限专业或工种名称代码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附件1:
单位主管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表号由各统计单位自行编号
附件2:主要指标解释1
填报单位:指被调查单位名称,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单独填报或按照单位性质分类汇总后填报
所属行政区划:指被调查单位所在的地(州、市)、县(市、区),企业一般按照注册地确定
本栏中填写名称及代码(见附件3)
行业类别:指被调查单位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标准分类,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检索目录》确定,如被调查单位跨不同的行业领域,可分行业填报
本栏中填写名称及代码(见附件4)
单位性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本栏中填写名称及代码(代码为:机关1;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3;非公有制企业4)
专业或工种名称及代码:指所需的紧缺人才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工种(工种对应高技能人才或部分农村实用人才),本栏中依次填写专业或工种名称及代码(见附件5、6)
各统计数据单位为“人”,表中1-26代码之间的数据关系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人才类型:分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