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1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三月二日2011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令第23号、省政府令第12号,以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为主线,完善职业健康目标考核和企业承诺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建设和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启动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推进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和支撑机构建设,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为突破口,落实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拓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工作目标是,到2011年底,按计划完成箱包制鞋企业许可证发放2/3的工作量,启动职业健康“三同时”和冶金等重点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设区市和监管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要设立独立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认真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复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职业危害申报企业达到2万家;各设区市按要求建立检测、评价机构并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支撑。一、强力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在箱包、制鞋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并在冶金等重点行业启动许可工作。今年争取完成箱包、制鞋行业许可证发放2/3工作量,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箱包、制鞋行业的发证工作,逾期未取得许可的将依法实施关闭。力争通过行政许可的实施,培育一批样板企业,发展一批合法合规企业,淘汰一批不符合职业健康基本条件的企业。二、全面扩展深入落实职业健康承诺范围和内容。推动承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要包括职业健康的相关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健康承诺的企业,要加大执法的频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处罚;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要依据承诺进行严肃处理。对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认真履行承诺、多年不发生事故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的优惠鼓励政策并通报表彰。三、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的建设,尤其是各设区市和监管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设立独立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省局将对各市县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市县机构建设情况将作为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一项内容进行年终考核。四、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特别是在《河北安全生产》杂志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五、继续强化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加大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和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害职工的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认真履行危害告知义务,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易引发群体职业危害事故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把专项整治推向深入。要认真组织复查,督促企业严格整改,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危害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实现“治理一家、带动一批、规范一行”的治理效果。根据整治方案的统一要求,各地要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复查和验收,省局将在三季度进行验收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