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达州学校关于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规定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好师表形象,强化师德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结合学校实际,由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课、按时出操、到会,按时参加集体活动
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行政值周、值周教师、班主任(含幼儿园)、课间值守责任人、门卫必须提前40分钟到校,其余教职工必须提前15分钟到校
按规定时间该到校而未到校者,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早退者,课间操未跟班到位者、开会迟到(或早退)按每次30元扣减;因未按学校要求履行到岗职责(含提前到校、出操、到会、参加集体活动等)而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教职工不得随意旷工、旷课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凡以短信或电话或口信等方式请假的,学校均不予认可,按每人次每天50元扣减,且代课金按每节课12元扣减到本人;不假而走,经学校查证属实的按每天100元扣减,并向学校做书面情况说明,视其情节轻重,可调离到村校工作;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者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婚丧假按学校规定办理
按课表安排认真上好每节课,不得私自调课或缺课
未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该上课而未到岗者,一经查实,做旷课处理,按每节课50元扣减
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自觉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上班时间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上课时间不得会客;上班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外出打牌等参与赌博行为的,一经举报或查实,除扣减当日津贴工资外,直接调离原第1页共2页校或另行安排工作
周五下午无课的教师,必须到校
下午可提前一节课离校,未到校或提前离校的,一经查实,按每人次50元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