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中共中江县委《关于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江委发[2012]4号)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能力素质、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江纪发[201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校长手册》和落实“四个六”工程,推进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全方位反腐倡廉建设体系,促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现就在我校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原则,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在学校建立监督委员会,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完善内控机制,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学校党支部领导、教代会决策、学校行政执行、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完善学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设置科学、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三)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实现教职工对学校的满意率提高,社会对教育的公信力增强,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认可率提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准确定位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由学校党支部领导,在学校党支部的组织下开展业务工作;同时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整体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