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黎城县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定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把各类人才充分集聚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新黎城的宏伟事业中来,加速推进全县的小康建设,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的有关部署以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意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坚持积极稳妥、稳中求快、快中求活的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和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从根本上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干部人事工作活力,进一步匡正用人风气,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加速推向前进
(二)目标任务
(1)逐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高能低、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3)形成符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4)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5)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保证县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