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章、《准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风廉政监督员是在公司党委、纪委领导下,进行党风廉政监督的有效形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第二条党风廉政监督的依据是
党章、《准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条党风廉政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党章总纲提出的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准则》规定的原则,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章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纪委、XX省、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公司制定的《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等
第二章党风廉政监督员设立的范围第四条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分别设立一至三名党风廉政监督员
公司机关各支部均设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
党风廉政监督员中应有党员和非党员群众
基层支部以此为基础组成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公司机关只在党总支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小组
第五条公司所属外埠施工队(50人以上单位),分别设立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
第三章党风廉政监督员设立的程序第六条公司各单位的党风廉政监督员,由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名单,在征求本单位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后,报公司纪委批准聘任,同时颁发聘书
第七条公司外埠施工队的党风廉政监督员,一般从外埠施工队政工员中产生
没有政工员的,由劳务管理部、用工单位和外施队共同协商建议名单,征求群众意见后,报公司纪委批准聘任,同时颁发证书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监督小组,由党支部书第1页共13页记、工会主席或纪检委员担任组长
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建立后报公司纪委备案
第四章党风廉政监督员具备的条件第九条维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在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第十条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作风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