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县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克难奋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0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及2011年度工作思路报告如下:一、2010年度主要工作(一)建立救灾防灾机制,救灾防灾能力逐步增强。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汛期灾害频发,我县先后四次遭受特大暴雨灾害的袭击,全县12个乡镇普遍受灾,损失严重。每次灾情发生后,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专班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二是及时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物资扶持,今年累计下拨救灾资金348万元,发放救灾帐篷80顶,棉絮棉被2000床,单衣1000件,确保了灾民灾后生活和灾后重建。三是全力落实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成立督导专班分赴12个乡镇现场指导和督导,并提请县政府协调扶贫、住建等部门筹集资金387.2万元,按标准拨付到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手中,确保了422户灾民在9月底全部住进新居,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灾害应急信息网络初步建立。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镇为主导,以村为主体,明确了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了纵向连接县、乡镇、村三级,横向连接县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县共有灾害信息员478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预防机制。按照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第1页共11页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九畹溪镇界垭片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编制了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设置了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组建了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目前,我县创建的“XX县区九畹溪镇界垭片区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得到了民政部、省、市专家组认可,并已纳入民政部防灾减灾示范社区范畴,正在公示,即将获得民政部“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称号。(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1、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扩面。今年严格按照入户调查、群众评议、乡镇集体审核XX县区局领导集体审批的程序,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全县通过深入核查,共清退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620户1932人9.45万元,调增95户242人0.55万元,调减8户17人0.4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3918户8189人35.11万元。通过扩面,全县年底共有农村低保12242户2523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人月平补助水平达50元。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2、切实加强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我县城市低保始终坚持评议听证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有序,成为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品牌。全县共新增583户790人8.92万元,取消999户1455人17.46万元,调增7028人次7.55万元,调减28人次0.68万元,累计动态管理率为13.45%。截止今年年底共有城市低保3953户6983人,月保障77.5万元,人月平111元,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1%。3、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一是提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我县新的社会救助标准(秭政办发[2010]119号),从2010年10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1100元,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提高到40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一类调整为100元,二类调整为70元,三类调整第2页共11页为50元。二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对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300元。截止年底全县五保供养2060人,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44万元;其中孤儿106人,按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