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吴廉发[2003]2号关于印发《吴江市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各工厂(场)党委、纪委,市级机关、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汾湖旅游度假区,市机关各委、局(公司)党委、纪委,各纪检组,市机关局以上单位: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三项制度”,切实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吴发[2003]11号)落到实处,现将《吴江市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支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所在系统党委或机关联合支部分解责任,统一管理,加强考核)
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下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扣发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奖的5%;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下的扣发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奖的10%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中明确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1-2个2003年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及争取达到的目标,务必于4月5日前报市廉政办
1、《吴江市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2、《200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吴江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抄报:市委,市政府,苏州市廉政办
吴江市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镇、党委机关)序号考评项目基本要求加减分标准自评分一领导班子重视一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明确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党政正职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党委要与下属支部、机关科室签订好责任书(或下达任务书),全年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少于2次,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廉政办
(1)没有制定计划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