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改稿)(2007年9月修改)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修环节,又是训练学生科研和创新素质的主要载体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目的1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
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和表达展现等综合技能
二、毕业论文安排1
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集中进行,时间不得少于12周;2
第七学期结束前,各系各专业负责确定毕业论文的具体课题和指导教师;3
第八学期的第一周内,学生在论文导师的指导下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附件一),经由指导教师审核、填写意见、并签名后的开题报告,汇总至各系;4
第八学期第七至八周中期检查阶段,要求在认真检查的同时作好记录,并保存好;5
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撰写,交指导教师评阅;6
第八学期第十五至十六周,各系组织论文答辩
三、毕业论文选题1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①选题应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必须满足教学要求,保证基本的专业综合训练,培养学生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或科学研究问题的能力;②选题应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突出现实性,着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17③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让各类学生的能力都得到较大的发展,鼓励学生有所创新;④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多人一题的,指导教师应给予明确的分工和侧重,并在论文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⑤选题的难易程度和范围大小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工作量适当,达到12周全日工作量
毕业论文选题确定程序:各系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两周公布毕业论文的参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