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现将开展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1、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4。26号)文件安排,我局认真开展完成了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1700元提高到1990元,提标增幅达17%,确定农村低保对象56530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330元提高到每月370元,提标增幅达12%,确定城市低保对象3315人。于5月30日前按新标准发放了保障金。全年共发放农低保金6166.44万元,城低保金979.32万元。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的同时,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进行了年度核查,经入户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确定救助对象5087户9208人,全年共第1页共17页发放救助粮621930斤,切实保障了低保缺粮户的基本生活。2、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全县现有农村敬老院11所,2013年开工建设的**乡、**镇敬老院于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现有敬老院床位208张。分散供养1014人,集中供养160人,集中供养率达58%。现集中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726元,分散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363元,全年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98.26万元,供养率达100%。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10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二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实施住院医疗救助。救助人数4456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32.97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4、临时救助工作。我局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工作,对凡因火灾、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困难家庭446户269.64万元。(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1、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全县先后发生低温冷冻、干旱、风雹、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24307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93公顷,成灾面第2页共17页积1437公顷绝收面积594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3户,37间,损坏农房792户,2364间,直接经济损失5173.5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县民政局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和向州局上报灾情信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14年全年共下拨了148万元救灾救济款到各乡镇,冬春期间,发放冬春救助粮食600吨,棉衣15063件、棉被3184床、单衣3883套、帐篷56顶,救助冬春受灾困难群众35549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做好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对无自救互救能力的22户倒损房屋对象,下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5.8万元,其中倒塌房屋重建对象11户,补助资金14万元,房屋维修8户,补助资金3.8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3、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制定了《**县2014年度“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在5月12日,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一是为做好我县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驻军和优抚对象13人,共发放慰问金5.6万元。二是加强双拥宣传,通过出国防教育宣传和双拥板报、张贴标语、悬挂布标、悬挂彩旗、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了对双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