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招聘简章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系中央音乐学院与厦门市政府合办的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0名、行政管理人员10名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3、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1、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范围: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行政管理岗位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厦门生源应聘行政管理岗位的可放宽到普通教育大专毕业生);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3、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一)专业教师10人专业课教师岗位(钢琴、管乐、弦乐、民乐教学8人);专业基础课教师岗位(视唱练耳、乐理教学,音乐欣赏教学2人)1、岗位职责:(1)承担并以负责的态度高水准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如遇学校调整工作量,工作任务随之调整
(2)制定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国内外比赛
(3)参加学校的各类考试及一切教学研讨、艺术实践等活动
(4)聘期内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资源,所指导的学生应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习任务
(5)完成学校及教研室交办的行政管理工作及公益性工作
(6)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2、任职条件:(1)具有国内外一流音乐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