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遇到诉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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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对民事案件征收一定的费用,是现代国际社会的通例
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取多少费用才是合理的
众所周知,诉权被称为现代法治国家的第一制度性人权,并受到各国宪法及国际公约的保障,如果诉讼收费过高,就有可能将无力承担诉讼成本的当事人阻挡于司法救济的门外
因此,诉讼费用与诉讼权利一样,与诉讼利用人的利益是紧密相关的,法院收费制度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人民享受法律保障的程度
自我国开始实行诉讼收费制度以来,所有有关诉讼收费的规范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也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决定,而从我国诉讼收费的征收标准来看,已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近年来最高院有关诉讼收费的补充规定及批复显示出我国的法院收费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各级财政尚不能全额支付法院全部所需费用的情况下,法院本身与诉讼收费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法院在制定诉讼收费政策方面的趋利动机已日益明显
它导致的直接后果有二:一是法律所保障的当事人诉权难以实现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因为无力支出诉讼费用,而不能利用诉讼制度来保障其私权,实质上将发生人民受宪法保障的诉讼权被剥夺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低收入人口众多,这一情况将十分严重;二是背离司法之目的
民事诉讼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私权,如因诉讼费用之收费不当致当事人虽经法院程序,却只饱了法院腰包,而其私权实际上未获得实现,将有悖于设立法院解决私权纷争之本意
近年来法院为树立司法权威而频频推出改革举措,但却收效甚微,从某种程度上说,与法院自身的急功近利不无关系
我国已经启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如何在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一并完善法院的收费制度,是立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