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制度1.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做好医院各项人事管理工作。2.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制订用人计划,做好各类人才的招引及聘任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入、调出和辞职工作。3.根据医院编制,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根据岗位性质,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4.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各类人员职称考试、评审及聘任工作。5.认真贯彻有关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的政策规定,做好各类人员的基本工资、职务晋升、职称变动、工人技术等级变动以及人员调入调出等工资变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差错。6.认真做好考勤和请销假工作;定期办理各类人员的考核、奖惩、社会保险、技术档案以及用工合同签订、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7.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员工退休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核算工作。8.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9.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10.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医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岗职工(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章考勤方式第三条考勤方式分为两种:(一)指纹考勤。(二)签字考勤。1.无法确认指纹样本的职工。2.指纹考勤机无法正常工作时。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和科室的日常管理作为考勤的监督和辅助方式。第三章考勤时间第四条上班时间。(一)白班职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二)轮班职工:根据科室排班表上班。第五条签到、签退时间。系统默认上班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有效,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延迟30分钟签退有效。若因工作原因提前超过半个小时上班或延后超过半个小时下班的,职工按照实际上下班时间打指纹,由人事科负责调取系统明细记录核实。第六条指纹考勤机开关机时间。上午:7:30-8:00,11:50—12:30。下午:14:30—15:00(夏季);14:00—14:30(冬季)。17:50—18:30(夏季);17:20—18:00(冬季)。第四章责任和分工第七条考勤统一由人事科执行,各部门配合。(一)信息科。负责职工指纹录入,职工信息录入,指纹考勤机及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二)后保科。1.负责医院公共区域指纹考勤机的管理,并按签到、签退时间定时开关考勤机。2.协助核实忘记打指纹人员的监控视频。(三)各科室、部门。1.负责本科室指纹考勤机的管理,并按签到、签退时间定时开关考勤机。2.每周一下班前将本周排班录入排班系统,并将排班表复印件或电子档交人事科备案,若有临时调班需报人事科。3.做好本科室人员日常考勤,并如实填报月考勤。若有完成指纹考勤或签字考勤却未到岗正常上班者,及时上报人事科。4.无法确认指纹样本的职工签字考勤由所在科室负责,每周一下午下班前上报上周签字考勤记录到人事科。(四)行政总值班。负责不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查岗。(五)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负责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人事科所收排班表为准,临时调休未备案者一律不认可。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经核实,则报行办进行通报处理。(六)人事科。负责收集科室、部门的排班,登记职工各类请假、因事因公外出、调班等情况,每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并根据考勤结果按照“医院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下发处理通报。(七)行办。负责根据院劳动纪律检查督导组检查结果,按照“医院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下发处理通报。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八条职工必须本人签到,不准代签。一经发现,被代签者按旷工处理,代签者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罚款。第九条职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迟到、早退、串岗、溜岗、脱岗、旷工者按医院《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罚。(一)迟到。指超过上班时间到岗。(二)早退。指未到规定时间提早退离岗位。(三)串岗。指在正常考勤时间,无故离开本人工作岗位到其他人工作岗位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打闹等,从而影响别人工作状态和整体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