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引导者、协调者和促进者,是青少年学生形成优良品德、健全人格的导师,是沟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桥梁
为更好地对青少年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全面发展”的优良育人条件,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班主任工作目标和基本任务第二条班主任工作目标: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健康向上、管理科学、富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班集体;指导学生确立正确的发展目标,把握学生发展的状态,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引导学生并共同确定切合班级实际的发展目标,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建立班级管理制度;重视过程性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机制;协调家校关系,组织班级教育活动;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学习情趣,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养成,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能力,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高尚道德品质的形成
第三章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四条进行班级日常管理
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建立学生档案,形成班级管理机制,指导班委会、班级团(队)开展工作,发挥班团(队)干部的带头作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校内伤害事故,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精神生活,丰富学生内心情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1第五条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关爱和帮助在品德、学习、健康、家庭、生活等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思想实际、个性差异